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427页(948字)

唐代刘禹锡贬官到今天的湖南西部时曾写下的“银钏金钗来负水”诗句,指的便是包括苗族在内的民族服饰。

宋代洪迈的《容斋笔记》记湖南靖州的少数民族妇女“以银锡或竹为钗,其长尺余”,这也包括苗族在内。明代郭子璋《黔记》中明确记载苗族使用银饰:“未娶者,以银环饰耳,号曰郎,婚则脱之”,而“妇人杂海钯,铜铃、药珠、结缨络为饰”,在黎平的苗族“富者以金银耳珥,亦以金银多者至五六,如联环”,“胸前刺绣一方,银线饰之”。清人爱必达的《黔南识略》记载贵州苗族银饰情况更多:黔东南镇远府,男子“项带银圈一二围”,女子“银花饰首,耳垂大环,戴银圈,以多者富”(卷12);在台江,女子“项带大银圈,插簪长尺许”(卷13);与湖南湘西毗邻的松桃苗族男子的衣帽悉仿汉人,“唯项带银圈一二围”,女子则“耳带大环,项带银圈有一二围以至十余围不等”(卷20)。而湖南湘西苗族“富者以网巾约发,贯以银簪四五枚,长如匕,上扁下圆。左耳贯银环如碗大,项围银圈,手带银钏”,“女子银簪、项圈、手镯,行滕皆如男子。唯两耳皆贯银环两三圈”,“富者戴大银梳,以银索密绕其髻”(严如煜《苗防备览·风俗》)。

文献中主要是黔东南和湘西两地苗族的银饰多。直到现在,情况也基本如此。而相对地说来,黔东南的要比湘西的还要丰富多彩。

苗族的银饰品大多是家里为姑娘准备的。

这些银饰品一般可以随着她们的出嫁而带到男家,是遗产继承的一种方式。苗族人认为,一个姑娘身上的盛装穿着,凝结了父母的心血和汗水;父亲劳动换来的是银饰品,而盛装的刺绣和挑花是由母亲来完成的。

苗族的银饰品主要有:银冠、银花、银腰链、银羽、银泡、银雀、银索、银罗汉、银铃、银耳环、银耳坠、银蝴蝶、银牌、银压领、银披肩、银手镯、银项圈、银戒指、银钮扣、银牙签、银太极图,等等。各地有不同的样式,象耳饰品,贵州黔东南常见为耳坠,台江县施洞一带的耳坠形如铜鼓。湘西苗族主要使用银耳环,种类有单丝环、头环、虫环、花环几种,耳环下制虫、花卉相配,贵州贵定苗族妇女的两边耳坠由两条约两尺长的银链连接。贵州普定坝苗族妇女的耳环呈[]形;贵州望谟乐旺区的红苗妇女的耳环形似扁担钩,呈[s]形,垂至颌下;广西三江同乐苗族的银耳环现在有被白布耳环取代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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