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725页(282字)

基诺族的社会政治组织制度。

基诺人认为长老是村社的象征,每个村社都有一个“卓巴”即寨父,和一个“卓生”即寨母,他们是从最早建寨的两个氏族中推选出来,是两个不同的姓,其条件是年长的男人,能带领村社成员进行宗教祭祀活动,测定过年日期,测算农业的主要节令等等。村社中除了“卓巴”、“卓生”外,还设有“巴努”、“生努”、“达在”、“扣普楼”和“乃厄”,人们称他们为村社七老。“扣普楼”负责管理财务,“乃厄”负责杀和迎来送往外寨客人,“达在”负责通讯、收款、调解纠纷,“巴努”、“生努”则是“卓巴”、“卓生”的助手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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