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906页(254字)
按文物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标准把文物分类的一种方法。
根据我国文物法,文物按价值归类分两大项。第一项是文物史迹,如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古遗址、古墓葬、纪念遗址等。
这些文物史迹是按照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划分为三级保护单位,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自市、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县(市)文物保护单位。这些文物史迹往往立有它们属于哪一个级别的标志。对于文物藏品则定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和三级文物。三个级别也是按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来区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