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禁忌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11-16 04:33:4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182页(502字)
包括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和服用禁忌。
(1)配伍禁忌。在配伍时不能同时使用的药物,否则会产生毒性反应。前人在临床实践中总结有“十八反”与“十九畏”。①十八反:指川乌、草乌反半夏、栝蒌(皮、仁)、贝母、白蔹、白芨;甘草反海藻、大戟、甘遂、芫花;藜芦反人参、党参、沙参、丹参、苦参、玄参、细辛、白芍、赤芍。②十九畏:指硫黄畏朴硝(芒硝),水银畏砒霜(信石);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子(二丑);丁香畏郁金;牙硝畏荆三棱;川乌、草乌畏犀角(广角);人参畏五灵脂;官桂(桂枝、肉桂)畏赤石脂、白石脂。(2)妊娠禁忌。
由于某些中药具有损害胎气或有堕胎流产的副作用,所以对这些药物,药典明确规定“妊娠禁忌”,分禁用和慎用两种;①禁用。大多属于毒性较强和药性较猛的药物。主要有三棱、莪术、大戟、芫花、巴豆、雄黄、牵牛子、甘遂、芒硝、麝香、虻虫、水蛭等。
②慎用。大多属于通经、祛淤、攻下、破气、滑利的药物。如大黄、半夏、冰片、肉桂、滑石、牡丹皮、西红花等。
(3)服用禁忌。指在服药的同时对某些食物所作的禁忌。
如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海腥、辛辣等不易消化和有刺激性的食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