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转口贸易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11-16 06:26:5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331页(604字)
台湾与中国大陆之间以香港等第三地为转口基地而开展的贸易活动。
在50~60年代,台湾当局明令规定,除医疗用之中药材由官方“物资局”负责从第三地进口外,其它大陆产品一律不准转入。1972年,据香港官方统计,大陆产品转销台湾金额为4530万港元,1974年增加为11550万港元,1976年,大陆开始进来少数台湾商品,两岸贸易由单向变为双向。1977年,双方经香港的贸易额有较大增长,但仍“秘而不宣”。1979年,大陆方面倡议两岸实行“三通”,台方虽无正面反应,但转口贸易则大幅度增长。与1977年相比,台货转销大陆金额增加690倍,大陆转销台湾增加近一倍。双方间接贸易日趋明朗化,台湾仍处于逆差地位。1980年4月,外贸部宣布,凡持有台湾货品的产地证明者,进入大陆给予免征关税待遇,促使台货大量转入大陆,较上年猛增10倍以上,金额达12亿港元,台湾方面一跃而为顺差。此后几年,双方间接贸易额迅速增长。
据统计,自1984至1987年,4年间两岸经香港的贸易额年均增长40%,1987年总额达到118.21亿港元,比1986年增长58.6%。
其中,大陆经香港销往台湾货品达22.54亿港元,较上年增长100%;台湾经香港销往大陆达95.67亿港元,增幅51.2%。台湾销往大陆的主要是纺织品、工业半成品及机械设备,大陆转销台湾则以土特产品、中药材及工业原料为大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