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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的来源分类法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7:17:3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906页(640字)

是以各种文物不同来源渠道为标准区分文物的类别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仅适用于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保管单位。这些单位都是文物综合收藏单位,需要对文物的不同来源详细分类。

大体有如下几种:(1)拨交。不论新老收藏单位,在建馆之初,总会有一部分是接收上级或同级,按照某种指令或安排拨交来的“垫底”文物。这种拨交在开馆之后,甚至开馆整个历史阶段中间,也会时有发生。当然,如果细分拨交的来源,还可以列出许多,这些一般帐目上都会表现出来。(2)征集。征集(包括收购)是文物收藏单位丰富馆藏的主要渠道之一。

一般文物单位都设有征集文物的专门机构,从事经常性的文物征集收购工作。(3)拣选。指设专门人员,从废旧物资或金银器中,拣选出那些一时尚未被人们认出来的文物,加以科学鉴别,确定其收藏价值的工作。这项工作很重要,混杂在废旧物资或回收的金银器中的,属于文物的器物数量不少,如拣选工作跟不上,就会被当作废物毁弃。

(4)交换。指文物收藏和研究部门,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在馆际之间调济余缺的一种办法。以自己同类同品文物较多者,换回所缺少的文物,即为交换渠道。

(5)捐赠。

指文物的藏有单位或个人,从大局出发,发扬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主动向文物收藏展出单位捐献文物。这种捐赠不只发生在国内,也有国际友人或海外侨胞做此义举。

(6)发掘。考古发掘,是增加和丰富文物收藏单位馆藏的重要途径。

尤其是古代文物,大多是由发掘而获得的。这里的发掘主要是指有目的的合法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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