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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脊椎动物化石保护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7:24:5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918页(267字)

国务院1961年3月18日转发《中国科学院关于保护古脊椎动物化石问题的请示报告》中指出:古脊椎动物化石是珍贵的古生物实物资料,在学术研究上具有重大研究价值,要切实做好保护工作。

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为“古脊椎动物化石保护区”。在保护区内,除科学研究,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外,不得挖掘化石。卫生部门要注意掌握“骨”、“龙齿”的使用;药材收购部门要逐步减少收购量和适当降低收购价格;科学部门在采挖时应将零碎的无研究价值的“龙骨”、“龙齿”按照收购牌价,全部售给药材经营部门以供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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