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250页(213字)
我国制定的由国家垄断国有土地出让权的政策。
我国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经营权是相分离的,使用是有偿和有限期的。国家必须在城市建设的统一规划下垄断国有土地的出让权,即垄断房地产交易的一级市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出让的“五统一”政策,避免国有土地收益流失,使之发挥生财聚财的作用。
在这个前提下,允许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放开搞活地产二、三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