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252页(182字)
一块集中所有的土地分散为更多的土地所有者所有,或一块集中使用的土地分散为更多的土地使用者使用。
我国只存在后一种情况。比如在城市中,房地产开发公司将生地开发为熟地后,再分别转让给众多的使用者使用;在农村中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对于原来以生产队为单位的集体经营,也是土地分割,只不过土地使用权由集中使用变为分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