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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介子之所存兮,见伯夷之放迹。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09-10 18:45:50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1878页(2016字)

【集校】:

洪兴祖:求介子之所存兮,见伯夷之放迹。

朱熹、黄省曾、明繙宋本、朱多煃、汪瑗、庄允益:同洪本。

毛晋:同洪本。

校语:放,一作故。

胡文英:自“借光景以往来”至此四句,疑应在“闻省想而不可得”下。

谭介甫:二句置在此处,文与上下不相接应,可谓毫无意义。上头紧接《惜往日》有论介子句,《橘颂》有论伯夷句,皆有详注;此处却不伦不类地作此简注,颇不似王逸注例。

并且原文“见”字无义,注“伯夷,叔齐兄”命意很幼稚;至于“一云放,放逐”,伯夷何曾是放逐的,未免太可笑了。可能原文和注都是妄人所加,而后面“刻着”句下的注也是妄人所改,凡此皆当删去。又后有“曰”字本是“乱曰”的残文,知本篇是有“乱辞”的,那末,此伍章应止于(25)[按,谭氏合四句爲一,此第25共有六句],则“求介子”二句是杂厠其中,更爲明显。闻一多説,谓“篇末本有二句而今本脱之”,就是他妄把“心调度”二句和“曰”下二句合作一,再下只剩六句,故説“脱去二句,后人才用《哀郢》语补充”,可谓鲁莽之至!以上删去“介子”二句,也是全篇的调整。

徐仁甫:介子隐于绵山,隐匿卽逃亡,本文当言求介子之所亡,而言“存”者,取“存”之反义而用之也。《抽思》“初吾所陈之耿着兮,岂不至今其庸存。”存一作亡。彼文当衍“不”字,盖一本作“岂至今其庸亡”,添“不”则作“存”。不知“存”“亡”相反,在《楚辞》中旣有相反取义之例,则“不”字不当有,作“存”亦可以“亡”训之。

【集释】:

王逸:介子推也。

伯夷,叔齐兄也。放,放逐也。

迹,行也。

汪瑗:所存,所在也。

见,犹览也。放迹,犹言放逸之迹也。非放逐之放。

钱澄之:以上皆志从彭咸死也。己复念古人死各不同,如子推以焚死,伯夷以饿死,于是复欲借光景而策黄棘,急求二子之遗则而更审所处也。死期已近,故求之甚急。

林云铭:放,逸也。一不食晋禄,一避纣北海。

追言怀王施枉策时,卽常效二子辞禄而隐遯也。

刘梦鹏:介子不求晋禄,隐于绵山。

伯夷耻食周粟,隐于首阳。原欲陈枉策而以二子自方者,言但愿一陈其枉,不复求仕,虽如二子遯逸,终身所甘心也。

王闿运:放,倣效也。效介子从亾,以自喻伯夷让国,望顷襄倣其迹也。

文怀沙:见,看到。伯夷,殷朝末年的义士。

放迹,流放的遗迹。(《屈原集》注)

黄孝纡:所存,指他的忠贞。

姜亮夫:求介子、伯夷之往迹者,求介子之自焚,伯夷之饿死也。

茂元:放迹,犹言故迹,与上句“所存”义近。

苏雪林:介子推宁可焚死,不肯出山,其孤傲之存心,我将亲求之。伯夷兄弟饿死首阳,其高放之,我亦将实见之。

吴孟复:放迹,《淮南子·兵略》“放乎九天之上”,注:“寄也”。又《穀梁·宣元军传》注:“放犹屏也。”按:《庄子·盗跖》:“伯夷、叔齐,辞孤竹之君而饿死首阳之山,骨肉不葬。申徒狄谏而不听,负石自投于河,爲鳖所食。

介子推至忠也,自割其股,以食文公,文公后背之,子推怒而去,抱木而燔死。”屈原举例正与《庄子》同,但用意则与《庄子》相反。

介子推隐于绵山,伯夷隐于首阳,屈原亦有“诛锄草茅以力耕”(《卜居》)之思,故驾彗星而求其迹。且介子推説:“尤而效之,其又甚焉”,屈原言此,殆谓己决不与子兰等“万变其情”的小人一样,自己一定“志介而不忘”,至伯夷宁死而“不食周粟”,屈原举此,又含有终不向秦屈服之意。这裏和本篇开头所言又相照应。文章波澜壮阔,而脉络又极清楚。

蒋天枢:存,存心。介子之所存,谓介推有功而不受报之志行。仅举“伯夷”者,以伯夷兴託南人举兵反秦事,与《橘颂》用“行比伯夷,置以爲像兮”用意同。

放,效法,言此南人能效法伯夷也。

王泗原:所存,行谊所在。

汤炳正:所存,犹所守,指介子推忠贞而无求于世。

(《楚辞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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