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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道可受兮,不可传。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09-10 18:52:36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1929页(1329字)

【集校】:

洪兴祖:曰:“道可受兮,不可传。校语:不可传,一云:而不可传。

朱熹:曰:“道可受兮,而不可传。校语:受,一作爱,非是。一无“而”字。

黄省曾、朱多煃、毛晋、庄允益:同洪本。

明繙宋本:同洪本。

校语亦同。

姜亮夫:受,朱引一本作爱。

寅按:此言本《大宗师》“道……可传而不可受”,则作受是也,爱则形近而讹。不可传,朱本不上有而字,洪引一本亦同。寅按:有无而字,于义无关,然此本《大宗师》则有而是也;且语气亦较畅。

汤炳正:“道可受”句,“兮”下一本有“而”字,是。

庄子·大宗师》作“可传而不可受”。按“受”通“授”,“传”与“授”古多互文见义。此作“道可受兮而不可传”,以“传”字与下句“垠”字通韵,故倒之。

。【集释】:

王逸:言易者也。

诚难论也。

洪兴祖:曰者,王子之言也。谓可受以心,不可传以言语也。

《庄子》曰:“道可传而不可受。”谓可传以心,不可受以量数也。

朱熹:曰者,王子之言也。受,心受也。传,言传也。

汪瑗:曰,设爲王子之言也。受,心受也。传,言传也。犹吾儒所谓下学可以言传,上达必由心悟也。

孟子》曰:“梓匠轮舆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盖谓道可受而不可传也。《庄子》又曰:“道可传而不可受。”传、受二字,读者以意逆志可也。

周拱辰:“曰”字指王子言,盖止宿王子,而王子授以要诀如此。道家传道,裁云罗,割白鷄以盟,乃授口诀,此其可传者也。

至于坎离、真汞、精气,神已所自具,故曰“可授不可传”。受矣何以不可传,能爲可受已传矣,以不可传者传也。

王夫之:曰者,王乔之所授。神气惟意运之,消息持守,心知之而心受之,虽言不亲,故学仙者以爲不传之秘,多隐其辞,託爲铅汞交媾之説,使以自悟。

林云铭:受以心而传以言,此理在语言之外。

蒋骥:曰者,王子之言也。

道,即养气之道。受,心受。传,言传也。

胡文英:受者,道集厥躬也。传者,持物以与人也。道无形,故可受而不可传。

姜亮夫:曰者,王子乔之言也。“道可受”句,见《庄子·大宗师》:“夫道有情有信,无爲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

受,谓心受之。

传,谓言传之也。

王泗原:《庄子·天运》:“使道而可以告人,则人莫不告其兄弟。”又《知北游》:“道不可言,言而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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