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卫妖玩,来杂陈些。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09-10 19:38:37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221页(1114字)
【集校】:
唐《文选集注》本:郑卫妖玩,来杂敶些。
《文选》尤本:郑卫妖玩,来杂陈些。
《文选》五臣本、六臣本:同尤本。
洪兴祖:郑卫妖玩,来杂陈些,校语:陈一作敶。
朱熹、明繙宋本:同洪本。校语亦同。
黄省曾、朱多煃、庄允益:同洪本。
。【集释】:王逸:杂,厠也。
陈,列也。言郑、卫二国,复遣妖玩之好女,来杂侧俱坐而陈列也。
李周翰:郑、卫,国名。妖玩,美好之女。
陈,列也。
《文选集注》:陆善经曰:言美女善爲妖容,而可爱玩。
洪兴祖:许慎云:郑、卫,新声所出国也。
朱熹:妖玩,妖好可玩之物也。
周拱辰:又曰郑、卫妖玩,何物也?此非另有美人,亦非别有歌舞之谓也。凡宴饮豪盛者,歌舞小停,另行剧戏,如吞刀吐火,盘铃磈垒,鱼龙觕抵之类,各以其土之妖幻相竟,然后终场歌舞是也。
林云铭:妖玩,妖冶可玩之女。
蒋骥:郑、卫妖玩,言郑、卫之女,其服饰制作,皆妖治可玩也。
屈复:妖玩,妖好可玩之物。
胡文英:妖玩,綉组杂佩巧者。
王闿运:郑、卫妖淫,喻群小也。
马其昶:陈,音田。
王泗源:妖,妖美之女。玩,玩好之物。
蒋天枢:末四句,就上所叙,综括言之。郑、卫妖玩,即上言女乐中之一部,言楚歌楚舞之外,兼有郑、卫妖玩杂厠其间。特举郑、卫者,郑、卫新声爲六国间最流行乐曲,故二国多名倡也。言杂陈,谓倡与乐皆自外地。
汤炳正:郑、卫,国名。妖玩,此指郑、卫舞女所持之舞具,因其美妙可供玩赏,故曰妖玩。
或谓指舞女,则与前文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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