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来兮,不可以託些。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09-30 22:55:10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144页(437字)
【集校】:
唐《文选集注》本:归来,不可以託些。
《文选》尤本:归来归来,不可以託些。
《文选》五臣本:同唐本。
《文选》六臣本:同尤本。校语:五臣本无下归来二字。
洪兴祖:归来兮,不可以託些。校语:一无兮字。
一云归来归来。
朱熹:归来归来,不可以託些。
校语:归来归来,一作魂兮归来,一作归来兮。
通下六章并同。
黄省曾、明繙宋本、朱多煃、庄允益:同尤本。
。【集释】:
王逸:言魂魄宜急来归。
此诚不可以託附,留而居之也。
马其昶:此招魂于东。
上一篇:彼皆习之,魂往必释些。
下一篇:兮归来,东方不可以託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