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犯罪成熟理论

书籍:心理学大辞典下卷 更新时间:2018-09-12 16:38:17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上海教育出版社《心理学大辞典下卷》第1053页(430字)

用个体的成熟水平解释少年犯罪成因的理论。

以科泽尔为代表。认为少年犯罪是少年时期不成熟的结果;随着年龄的增长,少年的心理逐渐趋于成熟,会理智地思考问题,情绪趋于稳定,自我控制力及社会责任感增强,能接受社会规范的约束,游戏性、冲动性行为即会减少,少年犯罪自然会减少。

科泽尔认为,不成熟的人具有以下人格特点:残留着对父母的依从;留恋家庭,行为出于利己动机;因胆小而不愿走向社会;缺乏独立性、自觉性;情绪稳定性差,攻击性或逃避行为较多;为人不可靠,无责任感,不宽容;生活图一时快乐;劳动不认真;不能正确认识自己与周围世界;不能与他人建立亲密的人际关系。虽然并非所有这些特点都是反社会的,但不少神经症患者或违法犯罪者在智力、情感和社会性等方面难以做出社会需要的反应,具有不恰当、不成熟的人格,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亦出于不成熟,特别是由于心理结构中各成分发展不一致所造成的内部严重冲突和紧张,并导致不稳定的情绪状态下进行的。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