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情说

书籍:心理学大辞典下卷 更新时间:2018-09-12 23:59:48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上海教育出版社《心理学大辞典下卷》第1535页(349字)

审美心理学理论。

19世纪后半期和20世纪初流行于西方各国。德国美学家R.费肖尔在《视觉的形式感》一文中首先提出“移情作用”一词,并从心理学角度详细论述了审美移情现象。移情说的主要代表有德国美学家、心理学家李普斯和伏尔盖特等。

李普斯认为审美移情作用的特征有:(1)审美对象是一种受到主体灌注生命的有力量、能活动的形象;(2)审美主体是观照的自我;(3)主体和对象相互渗透、融为一体。该派认为,移情过程中,通过象征作用,人把自己的思想情趣“外射”或移注到自然界的事物中去,以人度物,从而由物我对立达到物我交融的境界。中国学者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也说:“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

杜甫句“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都是对象人格化移情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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