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论

书籍:心理学大辞典上卷 更新时间:2018-09-12 23:25:04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上海教育出版社《心理学大辞典上卷》第309页(381字)

书名。

意大利犯罪学家勃罗梭着。1876年出版。

书中提出天生犯罪人的人类学派犯罪理论。作者划分天生犯罪人类型,其中第一种类型即天生犯罪人,被认为因天生具有某些身体构造方面的特征,如头盖骨异常、前额扁平、颧骨特别突出等,必然会发生犯罪。

天生犯罪人亦存在心理异常,如缺乏道德感、残忍、冲动等。书中进一步认为,天生犯罪人是一种人类学的返祖现象,这种人退化成人类早期阶段的原始野蛮人类型。

天生犯罪人还具有遗传性。在该书第五版中,作者将天生犯罪人在全部犯罪人中的比例从原先的66%降为40%,在1899年所着《犯罪及其原因与矫治》中,又进一步降为33%,并增加犯罪的社会因素,体现作者对天生犯罪人观点的修正。

天生犯罪人论虽受到各方抨击,但该书在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的发展史上具有重大影响,为后来的生物学派理论发展开辟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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