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上海教育出版社《心理学大辞典上卷》第551页(224字)
记忆理论的一种。
该理论认为记忆的生理机制是以痕迹的形式保留在大脑中,痕迹得到巩固,事件就被记住。巩固了的痕迹在相关刺激下会重新活动,产生回忆或再认。痕迹不够巩固或随时间的延长、或受到干扰而被减弱,就会产生遗忘。最早提出的是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印痕说,之后有英国医生哈特莱的脑神经波动说、巴甫洛夫的暂时神经联系说,以及突触增长说、反响回路说等,这些阐述虽分别得到部分实验结果的支持,但尚未获得统一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