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事件

书籍:心理学大辞典上卷 更新时间:2018-09-13 07:31:49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上海教育出版社《心理学大辞典上卷》第948页(648字)

引起特定情绪反应的特定事物或事件。

包括相互协调但又显然不同的生理、行为和心理变化过程,如情感评价和心境变化。通常有特定的对象,总是针对某些特定的事物,包含某种主导的主观感受。对外部事件的情感评价和由此引起的心境变化,究竟哪个在先,尚存在争议。

同样,生理变化和行为变化,哪个先出现,也存在不同意见。

大多数理论家认为,情绪事件由若干成分组成,通常包括行为、生理和心理三部分。行为既可以是表达性的,如微笑、哭泣、手势或声调等,亦可以是工具性的,如逃避、攻击等。

生理成分包括自主神经系统的变化或由自主神经系统唤起的兴奋,还牵涉更高中枢的加工过程,通常认为是在边缘系统。虽然还不能对心理成分很好地加以限定,但它至少包含三类:(1)将外部事件或对象知觉为可怕或令人愉快的,吸引人、可爱或讨厌的等,即情感评价过程;(2)感受到被唤起或压抑,快乐或不快乐等,即心境;(3)对自身情绪的知觉,意识到自己是害怕、愤怒的等,即情绪体验。

三部分之间具有一定的协调一致性,也具有一定的相互独立性。如有些新奇而不确定的事物(如恐怖电影),可能导致焦虑的情绪体验,也可能使人产生接近性行为而不是逃避行为;一些人尽管心里讨厌某人,但仍然可能对他面带笑容。显然,不能完全根据外部行为来推断人的内部心理体验。凯特金和B.丁指出,对焦虑情绪的行为、生理和语言三方面的测量结果,相互之间只有很小的相关。

对此,有一种解释认为,一个给定的情境变量,可能会以不同方式影响情绪事件的不同成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