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人民委员会和联共(布)中央关于苏联中小学结构的决定

书籍:教育大辞典第11卷外国教育史 更新时间:2018-11-19 00:15:40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上海教育出版社《教育大辞典第11卷外国教育史》第289页(224字)

苏联教育法令之一。

1934年5月通过。规定全苏联普通学校的一般类型为:小学、不完全中学和中学。小学有4个年级(一至四年级);不完全中学有7个年级(一至七年级),中学有10个年级(一至十年级)。建议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向苏联人民委员会提出关于加速发展中学网的计划。规定不完全中学毕业生有优先进入中等技术学校的权利,中学毕业生有优先进入高等学校的权利。并规定小学、不完全中学和中学校长的条件与任命办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