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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外传

书籍:四库大辞典上 更新时间:2018-09-14 04:11:11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吉林大学出版社《四库大辞典上》第287页(1291字)

一卷。

唐成伯玙(详见《毛指说》条)撰。清张幼伦(生卒不详)注。幼伦吴郡人,事迹均无考。是书仿《白通》体例,就古礼制发挥义蕴,各有依据,大致以郑学为宗。

而其论“寿过百二十为失归袄怪”,论“五运”涉及魏晋。考晁公武《读书志》云:“《义例》两卷,五十篇;《名数》两卷,六十九篇。虽以《礼记》为目,通以《三礼》言之,疑此两条在《名数》中也”。今就辑本言之,如“五斋”、“三酒”、“六饮”,本《酒正》及《浆人》;“斩裒以六寸之布广四寸为衰”,本《丧服记》;“禘大祫小”,本《鲁禘祫志》(详见陈道祥《礼书》七十一引),而知王肃、张融、孔晁辈称“禘大祫小”者皆俗儒(详见《王制疏》);“天子庙主长尺二寸”,本《五经异义》(《曲礼》及《通典》四十八引),及《公·文二年传》何注,而知《穀梁》麋信注引卫宏说“右主八寸,左主七寸”者非古制(详见《穀梁·文二年传疏》引);“斋必变食,去其荤羶”,本《庄子·人世间》,而知朱彝尊《曝书亭集》、俞樾《论语郑义》,必援《周礼》“王斋日三举”,以议《论语》朱注者,失之偏颇;“将敛时先铺衾于紟下以举尸”本《丧经·丧亲章》而知《丧大礼疏》执《孝经》云“衾”不云“紟”,以议《皇侃义疏》者,失于拘泥;推之“经者实也”,本《檀弓》;“缌者如丝也”,本《丧服传注》及《释名·释丧制》;“学者觉也”,本《白虎通·辟雍篇》,学觉叠韵,胜于训“效”训“悟”;“籍者借也”,本《载芟序笺》甸师法及《说文·耒部)耤篆注,籍借双声,胜于训“耕”训“蹈”。

凡若此类,义据宏深,去取精当。唯“夏至祭皇地祇于方泽”四句,则《孝经·纬)云“后稷为天地主,文王为五帝宗”(《唐书·儒学·沈伯仪传》引)。是周人祭地祇,配后稷不以后土。盖与《曲礼疏》“夏正之月”及“建申之月”两说,同以一意为言,皆不足据。

又“毁庙无时祭”,则《天保》云“祠蒸尝,于公先王”。《异义》引古左氏说亦云“时享及二祧”(《御览》五百二十八引)。则“时祭”及“毁庙”确有明证,其说实不足为信。又“凡棺之重数”一节,谓“从内数向外,其意不数亲身之榇”,深得《檀弓》之旨。

又“杝棺”一节,郑注云“所谓杝棺”,此“杝”即“椑”,乃以为“兕革棺一名椑棺,又名榇”。实为不合古制。

又谓“兕革棺各三寸,椑棺八寸,属棺四寸,大官六寸”,与《丧大记》“君大棺八寸,属六寸,椑四寸”不相合,疑传写有误讹。张注也颇简明,如“名之傩者,取群隶为傩傩之声”,足补诸家所未及。

《漆书》“谥号曰神主”,即本《异义》“皆刻谥于背”为说,可见古之主,但称“谥”不称“某祖考”。而明世宗之于武宗曰皇兄,于孝宗曰皇伯,尤为不经,惜当时无有援此正之者。再至以,《月令》为秦书,则沿郑注之失。《御览》五百六十二引“古者生无爵,死无谥。谥法周公所为也,禹汤皆后追议其功耳。”此本失辑,当补。

考谥法起于殷初,故《白虎通·谥篇》以“尧舜为号,成汤为谥”。

郑注《郊特牲》则以“古者,为殷以前”。

成氏盖本郑说。其书广及《三礼》,当为《三礼总义》之类,而既以《礼记》为目,今姑且仍依国翰“玉函山房辑本”隶于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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