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三

书籍: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 更新时间:2018-09-16 12:22:13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湖南人民出版社《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第317页(625字)

【生卒】:1899—1967

【介绍】:

原名李隆郅。

醴陵市人。曾就读于渌江、长郡、广益中学。1919年赴法勤工俭学。1921年回国后加入共产党。

1922年领导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次年任中共武汉区委书记。参加国民党“一大”后任上海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1925年任上海总工会委员长,是五卅运动主要领导人之。

在第三、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1927年任中共中央工人部部长,领导了汉口收回英租界的群众运动。后建议并参加了八一南昌起义,任中共前敌委员会委员、革命委员会委员和政治保卫处处长。广州起义失败后接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

中共“六大”后任中央常委兼秘书长、宣传部长。1930年领导中共中央作出《新的革命高潮和一省或数省的首先胜利》的决议,犯了左倾冒险主义错误。但很快承认了错误,旋去苏联学习,曾先后参加赤色职工国际和外文出版局工作。

1946年春回国,任军调部三人小组成员、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城工部部长等职。

1948年任东北局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在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劳动部部长、中共中央书记处第三办公室副主任、中共中央工业交通工作部副部长、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等职。

是中共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届中央委员,第五、第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三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1980年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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