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成人教育

书籍: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 更新时间:2018-09-16 15:21:52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湖南人民出版社《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第644页(1348字)

清末、民国期间成人教育统称为社会教育,包含宣讲所、简易识字学塾、半日学堂、平民教育、民众学校、各种补习学校及训练班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成人教育则包含农民、市民、职工和干部的教育,一概采用办学的形式;教育内容从文化到技术,层次上从扫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到高等教育。清末维新变法期间,湖南巡抚陈宝箴通令各府、州、厅普遍设立半日学堂,公开演讲维新意义和重要时事,这是近代湖南成人教育之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实际出发,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办学方针,坚持结合政治和生产建设之需,提高成人学员的文化技术素质。

经过40余年实践,全省成人教育已形成由扫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到高等教育;由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到专业教育;由业余、函授、半脱产教育到全日制脱产教育;由国家、集体、社会团体办学到私人办学等完整的城乡成人教育体系。

根据1995年统计,湖南已有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39所(电大1所、职工大学26所、管理干部学院4所、教育学院8所),在校学生72,522人;普通高等学校的夜大、函大、脱产班共有在校学生3,307人,还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员20多万人。专业设置有理、工、农、医、文史、财经、政法等10多个大门类。成人高校年培训能力已达4.87万余人。成人中专学校267所(电视中专11所、职工中专78所、干部中专29所、农民中专42所、教师进修学校105所、函授中专2所),在校学生151,263人;年培养能力已达75,552人。还有成人中学356所、小学2687所,学生近20万人;扫盲班6,704个,学员26.5万人。

已有37个县(市、区)实现扫除青壮年文盲和九年义务教育。

此外,还有成人技术培训学校19,966所,在校学生1,518,377人。2000年全省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31所,有48所普通高校举办函授、夜大、成人脱产班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不含自学考试人数)。

招生98,739人,其中广播电视大学(含分校22所)招生21,646人;职工高校21所招生10553人;管理干部学院4所招生2,319人;教育(教师进修)学院5所招生5,151人;普通高校函授、夜大、成人脱产班招生59,070人。在校学生201,191人。

通过成人高校培训,有5.1万人获得岗位培训证书。

有教职工6,511人,专任教师3,18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者757人,占教师总数的24.74%。有校舍面积136.9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值79.818.56万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502.77万元,图书362.52万册。成人中专学校215所,招生3.59万人,在校学生8.78万人,各种岗位培训有6万人获得岗位培训、农技培训和专业证书等结业证书;有教职工8,324人,专任教师4923人。

校舍面积186.23万平方米。成人中学296所,在校学生3.67万人;教职工2,718人,专任教师1,477人。

成人初等学校1.15万所,在校学习的24.30万人,当年扫除文盲6.39万人;教职工16,334人,专任教师4,431人。成人技术培训学校31,312所。已培训各类技术人员241.8万人,正在培训的167.09万人,教职工4.77万人,专任教师1.1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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