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小学勤工俭学

书籍: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 更新时间:2018-09-16 15:23:18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湖南人民出版社《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第651页(1935字)

“勤工俭学”源于五四运动时期中国青年的赴法勤工俭学运动,其基本含义是实行工读结合,“勤以工作,俭以求学,以增进劳动者的智识”。

湖南学校的勤工俭学,始于30年代初期周方在长沙北郊枫树坪所创枫林农村实验学校的“工学团”。该团实行以工兼学,自耕自炊;要求以工助学,自食其力。抗日战争中,学校迁安化,改办为枫林实验中学,进一步强调劳动化、生产化、社会化教育。学校设有自耕队、工艺组、农艺组、社会服务团、卫生队等组织,学生从事园艺、养、养、制造粉笔、墨水、牙粉,兼办社会教育、生产合作社等,要求做到“自养养人”、“自教教人”、“自治治人”、“自卫卫国”此外,武冈私立洞庭中学、湘乡春元中学、湘乡陶龛学校、东山初级中学、新化私立上梅中学也开展过勤工俭学活动。

其时,小学课目中开设有“手工”或“劳作”课,教育学生从事简单的手工生产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成为一条重要的教育原则。

“爱劳动”成为中小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1950年1月28日,省临时政府发布《关于学校开展生产劳动的指示》,要求各校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生产运动,按学校条件学农、学工,培养师生的劳动观点和群众观点。因此,学校普遍开展了学农、学工等勤工俭学活动,克服轻视劳动、轻视工农的错误思想。

1957年3月刘少奇来长沙召开中小学生代表座谈会,号召中小学毕业生“当第一代有文化的农民”。接着《中国青年报》、《人民日报》相继发表《提倡勤工俭学,开展课余活动》、《一面劳动,一面读书》的社论。1958年1月28日,团中央发布《关于在学生中提倡勤工俭学的决定》、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提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此时,省教育厅在长沙举办湖南省勤工俭学展览会”。是年,在全国工农业“大跃进”的推动下,全体师生大搞劳动,许多学校办起了工厂和农场,据当年统计,全省办有近2000个校办工厂和众多的校办农场。1960-1962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粮油供应实行“低标准,瓜菜代”。学校又开展大种(粮、菜)大养(、鸭、猪、等)活动。

“文化大革命”中,学校勤工俭学中断,校办工厂、农场遭破坏。1970年后,根据毛泽东的“五七”指示,组织师生“学工”、“学农”,并重新创建学工、学农基地。

到1977年,全省小学有校办工厂1,023个,总产值332万元,纯收入117厅元;农场面积173,044亩、林场面积124,241亩、果园30,366亩,粮食总产量1,906万斤,农副产品纯收入512万元,其他收入416万元,总纯收入1,045万元。中学有校办工厂2,525个,产值2,372万元,纯收入643万元;校办农场面积196,191亩、林场面积188,912亩,果园28,329亩,粮食产量2,222万斤,农副业收入539万元,其他收入404万元,合计工农业纯收入1,586万元。

1978年后,学校恢复了正常秩序,减少了学生劳动时间,勤工俭学收入减少。1980年省政府在湘潭召开全省勤工俭学经验交流会,总结并推广了湘潭市、郴县开展勤工俭学的经验,即学校成立勤工俭学领导小组,由后勤部门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学校行政将其列入整体教育组成部分,纳入教学计划,每班每周安排2~3课时进行勤工俭学活动。会议对推动全省勤工俭学广泛开展起到积极作用。1983年国务院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指示》和《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下达后,全省各中小学认真学习贯彻。

到1985年,全省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的学校占其总数的87.97%,参加学生占其总数的54.43%,其职工有3,142人,纯收入1,585.54万元;中学校办工厂644个,总产值达5,177.71万元,纯收入729.32万元;校办农场总面积42,300亩,纯收入645.58万元。1989年5月,省政府决定由省财政提供贴息贷款3000万元,专项支持勤工俭学事业发展。

1993年省税务局为学校勤工俭学制定11条优惠政策,年末全省校办工厂2,370个,固定资产2.93亿元,全年完成总产值14.4亿元,创纯收入3.14亿元。

农场面积31.5万亩,面积达标县88个,占全省总数的82%。

校办第三产业网点7,096个。校办企业新安排7,348名教职工家属子女就业。

到2000年全省中小学有校办工厂1,144个,总产值9.15亿元,纯利润0.91亿元,固定资产净值5.3亿元。校办农业基地35,483个,面积29.5万亩;总产值5.79亿元,纯收入1.39亿元。

校办第三产业及其他网点数21,415个,总收入18.3亿元,纯收入4.8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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