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出境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8 06:43:52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729页(164字)
把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驱逐出国境之外的刑罚。
由法院判决。我国刑法规定,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如罪犯的罪行尚未达到必须判处其他刑罚的程度,就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如罪行较重,需要判处其他刑罚,可在刑满后驱逐出境。我国公安机关用命令宣布的驱逐出境,是一种行政措施。
有些国家(如罗马尼亚、南斯拉夫)将驱逐出境规定为一种保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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