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889页(144字)
中国古代对诗和骈文在声调、音韵、格律等方面的要求。
根据汉字单音节的特点,三国时李登作《声类》,以宫、商、角、徵、羽分韵,首以五声配字音。南齐周颙作《四声切韵》,开始分别字的平上去入四声。到了唐朝,以上去入为仄,平仄相配,逐渐形成了平仄协调的格律。掌握声律,有助于创作出富有音乐美的作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