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库制度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8 19:08:02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893页(270字)
太平天囯建立的国库制度。
金田起义时,参加者将家产折卖归公,衣食由圣库支给。1851年(辛开元年)攻克广西永安州(今蒙山)后,天王下令“凡一切杀妖取城,所得金宝绸帛宝物等项,不得私藏,尽缴归天朝圣库,逆者议罪”。建都天京(今南京)后,设总管全国财富的“天朝圣库”,派总圣库、总圣库协理等人员司其事。规定从天王到士兵不准私蓄财产,衣食器物等由公家供给;人民生活亦同。
逢礼拜日各官开单赴各典官衙领礼拜钱、粮米、油、盐及供品。另有买菜钱,供众兵会餐。太平天囯前期认真施行,军队风纪严明。嗣后部分将领蓄私财,贪污腐化,使私有财产恢复,圣库制度被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