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356页(360字)

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它是采用在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办法征收而得名。印花税的税制设计在大部分国家都很相近,征税对象以有效凭证为主;纳税人为使用或提供凭证的人;税率税额的设计都按从轻从简原则确定;征收管理都以定额贴花为主,填开完税凭证为辅,由地方征收地方使用。

我国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是:各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各类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款权利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的征税的其他凭证。

纳税人是指应税凭证的书立人或领受人。实行两种税率:按不同凭证实行差别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开征印花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扩大地方财政收入,有利于实施彻底的分税制;有利于各种经济法规贯彻执行,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有利于了解掌握社会经济活动中的许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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