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额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358页(245字)

税法规定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免征额部分不征税,仅就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有免征额的课税对象按比例征税,具有累进税性质。如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个人所得税税法》的个人所得税规定,纳税人月工资、薪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就其超过部分的余额征税,这800元就是免征额。

规定免征额能够照顾到纳税人的最低需要,体现了税收合理负担原则,也是一种税收合理负担的措施。

〖参〗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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