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盘早期剥离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临床急症手册(修订本)》第252页(1797字)
妊娠20周后或分娩期,正常位置的胎盘在胎儿娩出前,部分或全部从子宫壁剥离,称为胎盘早剥。胎盘早剥是妊娠晚期的一种严重并发症,且起病急、进展快,若处理不及时,可危及母婴生命。
一、临床表现
(1)常伴有妊娠高血压或腹部外伤史。
(2)因胎盘剥离面的大小、出血量的不同而症状表现不一,胎盘剥离面较小的显性出血(外出血),表现为突然发生的持续性腹痛,伴有少量阴道出血。胎盘剥离面较大的隐性出血(内出血),表现为突然发生腹部持续性剧烈胀痛,外出血不多,出现内出血症状,严重时可恶心、呕吐、烦躁不安,以至出冷汗、面色苍白、脉弱、血压下降等休克状态,贫血程度与外出血量不相符。
(3)腹部膨隆、紧张、疼痛、子宫张力大、子宫触诊硬如板状、压痛明显,尤以胎盘附着处最为明显,但如胎盘附着于子宫后壁,则子宫压痛不明显。子宫比妊娠月份大,宫底升高,腹围增大,不能肯定胎方位,胎心音和胎动消失。
二、急救与护理
1.准确诊治 患者来诊时的体位观察,随即测量血压、脉搏、呼吸,以便了解患者一般情况。处于休克状态者,应积极补充血容量纠正休克,尽快改善患者状况;输血须及时,尽量用新鲜血,因为新鲜血除补充血容量外还可以补充凝血因子。此外,尤应注意患者腹壁情况。如腹壁紧张度如何,腹围是否增大,子宫底高度有无上升(正常妊娠9个月,宫底位置在剑突下2横指,妊娠10个月在脐与剑突之间,但子宫较宽)等,以便发现胎盘早期剥离的隐性出血(内出血)。发现异常,除准确记录外,应立即通知医师。
2.及时终止妊娠——立即手术 胎盘早剥患者及其胎儿的预后与诊断的迟早、处理是否及时有密切关系。在胎儿未娩出前,由于子宫不能充分收缩,胎盘继续剥离,难以控制出血,距分娩时间越长,病情越严重,并发凝血功能障碍等合并症的机会也越多,因此一旦确诊后,应及时终止妊娠。终止妊娠方式按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严重内出血伴有休克者,迅速排空宫腔是制止出血、抢救休克的根本措施,无论初产妇或经产妇、胎儿已死或存活,都必须在抢救休克的同时,立即做好剖宫产手术的准备,将患者护送至产房或手术室以便必要时施行剖宫产手术。术中发现子宫胎盘卒中,一般不影响宫缩。若取出胎儿、胎盘后宫缩不佳,可按摩子宫(不宜用力过猛,以免增加创伤)或在宫壁内注射子宫收缩剂,经过积极处理,宫缩好转,出血自止。若子宫仍不收缩或出血多,血液不凝,出血不能控制,则应在输入新鲜血液的同时做子宫切除术。
3.防止产后出血 胎盘早剥患者常易发生产后出血,故在分娩后及时使用子宫收缩剂,如催产素、麦角新碱等,经各种措施仍未能控制出血,子宫收缩不佳,须及时做子宫切除术;如大量出血且无凝血块,应考虑凝血功能障碍,按凝血功能障碍处理。
4.凝血功能障碍处理
(1)输新鲜血液是纠正血容量和补充凝血因子的有效措施。
(2)补充纤维蛋白原:单纯纤维蛋白原低并不是应用纤维蛋白原的指征,若纤维蛋白原低,同时伴有活动性出血,而且血液不凝,经上述方法不能纠正者,可给纤维蛋白原100mg,如用之恰当,凝血障碍可以得到完全纠正。
(3)应用肝素:一般不主张应用,应用肝素还有增加出血的危险,因此,对胎盘早剥的患者不主张应用肝素。
5.预防肾功能衰竭 在诊治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尿量,如每小时少于30ml,应及时补充血容量;如每小时少于17ml或无尿时,应考虑有肾功能衰竭的可能,可用20%甘露醇200ml快速静脉滴注或速尿40mg静脉注射,必要时可重复应用;如已出现肾功能衰竭经一般治疗无效,应控制进液量,积极采取措施包括人工肾以抢救产妇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