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累托最优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368页(640字)

又称帕累托效率(Pareto Efficiency),帕累托效率配置(Pareto Efficient Allocation)。

指生产资源和产品的配置达到这样一种状态,重新配置生产资源和重新分配产品已经不可能使任何人的处境变好,除非至少使另一些人的处境变坏;或者说,已经不存在帕累托改善机会的配置。这时经济处于帕累托效率境界,通过交换或生产来重新配置经济资源分配产品获取潜在利益而不降低任何人的效用水平的机会已经没有。但是帕累托最优仅是一个效率特征,它并不意味着这时的配置是社会经济福利最大或最公平的。事实上,契约曲线上的任何一点都是帕累托效率配置,社会选择哪一点取决于既定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偏好。

帕累托效率这个概念是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V.Pareto)在序数效用论的基础上,围绕最适度条件来说明经济效率而得名,他以此作为评价经济的标准。一般来说,帕累托效率被认为是任何“好”的社会制度的起码要求或必要条件,是其中包含的价值判断最少的一种社会标准(其价值判断就是一个社会应穷尽其所有可获得的潜在利益)。

也就是说,帕累托效率是一个人人都不会反对而会一致同意的评价社会制度优劣的标准。根据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任何竞争均衡或一般均衡配置都是帕累托效率配置,这样任何使社会经济福利最大的配置都是帕累托效率配置。

〖参〗帕累托改善

帕累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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