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审美客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550页(1119字)
指消费资料。
在这里,消费审美客体一定是消费资料,但消费资料并不一定是消费审美客体。因为,非常原始、未经加工的消费资料是不能成为消费审美客体的。从消费审美客体方面来考察,一定的社会物质生产水平为消费者提供一定的审美对象。20世纪60年代初期,小孩子们节日消费的鞭炮,还只限于从听觉上去获得美的感受。而现在的情景却大不相同了,从造型上来说,有卡宾枪式的,也有蝴蝶型的。特别是燃放以后给儿童的视觉审美感受较之普通鞭炮更是要生动得多,这是因为烟火给消费者的审美感受时间比普通鞭炮较长,同时那五彩缤纷也给消费者增添了更丰富的审美趣味。
至于那直冲空中,然后从空中散发出徐徐下飘的降落伞的鞭炮,更是能激起孩子们对多少美的联想。这种消费审美活动的显着变化,正是由于我国烟花生产水平提高的结果。
如果再进一步考察,一定的社会物质生产水平对消费者审美能力的高低也产生一定的影响。人虽有爱美的天性,但一个人的审美能力却并非是天生的,而是社会实践的产物。我们平常讲的人有爱美的天性,是就人的社会属性而言的。人总是生活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之中,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生活本身是美好的,是人创造的,是世代人们辛勤劳动的结晶,这就决定了每一个正常的人都必然向往美、热爱美,因为只有美的事物和美的生活,才能给人类带来自由、愉快、欢乐和幸福。同时,所谓人有爱美的天性,也只是指人对美的一种意向。一个消费者要真正具备较高的审美能力,只有靠多层次、多方面地进行消费审美实践,没有这种实践,“天性”就永远只能是个未知数。而社会物质生产水平如果能为消费者提供丰富的消费审美客体,那就必然拓宽消费者审美活动的深度和广度,使消费者的审美能力在审美实践中不断得到提高,例如现时我国城市的男女青年,一谈起服装的审美,大概都有着不浅的见地,从质地到款式所显示出的情趣,从色彩到对比度,从服装的整体协调到服装与消费者个体气质、职业、身材等的和谐,可谓见多识广,比较60年代的青年消费者来说,应该承认审美能力是大大提高了。
梅尔文·雷德说过,没有任何一种事物能绝对排除它对人能刺激出审美兴趣,哪怕是一片草叶。较高的社会物质生产水平为消费审美提供众多的客体,而这每一客体都可能激起消费者的审美兴趣,成为他们的审美对象。大量的审美实践将使消费者都逐渐地具有马克思所说的能欣赏最美的音乐的耳朵。反之,较低的社会物质生产水平,简单雷同的消费活动的进行,则会延缓人们消费审美能力的提高。
〖参〗消费审美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