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603页(347字)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84年8月31日成立。

现有工作人员16人。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城市消费者组织,具有开创的意义。

该委员会成立后,首先抓了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广州市8个区、4个县级市已全部建立了消费者委员会。

在156个镇、街道、市场、企业成立了分会或投诉站、联络站。该委员会重视抓好宣传教育,采取宣传咨询、与媒介办专栏、专题节目、开展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消费知识。该委员会注意收集商品和服务质量信息,向企业反馈,促进企业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在产品比较试验方面,该委员会在全国来说,是开展得比较好的。

通过试验,公布结果,引导消费。由于该委员会成立较早,又地处改革开放前沿,故与国外消费者组织联系和交流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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