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873年土地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29页(177字)

美国国会为鼓励利用土地造林,于1873年3月3日通过《1873年鼓励西部草原植树法案》。该法案规定,任何人在自己地产上种植40英亩树木并保持10年之久,就能得到160英亩。该法令对保护西部平原地区发展树木起到很大作用。1875年,国会修订这一法令,把树木种植面积减少到10英亩。该法令于1891年废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