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俄北高加索土改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66页(225字)
北高加索苏维埃政权1918年颁布《土地改革法令》,决定进行土地改革。但由于国内战争中断。1920年重建苏维埃政权后,重新颁布《土地改革法令》。法令规定:废除哥萨克的大地产,没收地主土地分给无地少地农民。1922年,苏维埃政权发布新法令,决定进行土地整理,彻底消灭各阶层在土地关系上的不平等权利,使农民和哥萨克的份地真正相等,同时消灭哥萨克各社会集团在使用土地上的不平等,剥夺富农土地并将其交给贫农。
上一篇:苏俄西伯利亚土改立法
下一篇: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