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土地占有保护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46页(213字)
瑞士1996年《民法典》第926条规定:(1)占有人得以暴力保卫其占有物不受他人非法侵夺。(2)占有人被他人以暴力或隐蔽的方式侵夺占有物时,可以通过驱逐侵夺人重新夺回不动产,也可以向当场被发现并立即追捕到的侵夺人取回动产。(3)前款情形,占有人不得使用根据实际情况不必要的暴力。第927条规定,以非法暴力侵夺他人占有物的,有返还的义务。即使侵夺人主张对该物有优先权利,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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