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协议获得土地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48页(252字)
英国《城市规划法》第119节第1条规定,各郡议会、郡级市议会、伦敦(各)市议会或郡辖区议会,可以通过签订协议,获得下述土地或建筑物:(1)为各种目的所需的、可据本法规定授权地方当局征用的土地;(2)它认为是具有特殊的考古或历史价值的建筑物;(3)该大臣认为,为了保护该建筑物或其美景,为了提供到达该建筑物的通道或为了对它加以适当的控制或管理所需的,组成该建筑物或与该建筑物相连、相邻的土地。第2条规定,本法所赋予的权力,未经该大臣许可,各议会不得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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