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永佃权转让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79页(195字)
意大利1997年《民法典》第976条规定,在转让永佃权的情况下,现永佃权人与前永佃权人就尚未付清的地租向土地的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将转让行为通知土地的所有人以前,前永佃权人不因该项转让解除对土地所有人承担的责任。在土地的所有人转让自己享有的权利时,受让人在永佃权人接到转让通知以前不得要求永佃权人履行义务。第968条规定,不得进行转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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