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土地界墙专属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95页(311字)

意大利1997年《民法典》第881条规定:(1)如果界墙的一侧有排雨檐,则以排雨檐为依据,推定有排雨檐一侧的土地所有人为分隔田地、庭院、花园、菜园的界墙的所有人。(2)如果在墙壁之上有突出的部分,例如上楣柱、固定在墙上的隔板以及类似的物品,或者在墙壁的一侧有深入墙壁厚度一半以上的窗洞,或者有这种或那种与界墙修建在一起的部分,或者即使仅仅具有某个上述标志,则也同样推定有突出部分或者有窗洞一侧的土地所有人,为界墙的所有人。(3)如果在墙壁的一侧有一个或者数个上述标志,而在另一侧也有一个或者数个上述标志,则应当推定界墙为共有界墙:在任一情况下,排雨檐优先于任何其他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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