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征用土地赎买定价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562页(289字)

俄罗斯1994年《民法典》第281条规定:(1)为了国家或自治地方需要而征用土地应付的款项赎买的期限和其他条件,由与土地所有人的协议决定。该协议应载明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主体或地方自治机构支付所征用土地赎买价款的义务。(2)在确定赎买价时,应包括土地和土地上不动产的市场价值,以及因征用土地而给土地所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其中包括土地所有人因提前终止对第三人的债而受到的损失,包括预期的利益。(3)根据同土地所有人的协议,也可以向土地所有人提供另一块土地代替因国家或自治地方需要而征用的土地,从赎买价中应扣除新提供土地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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