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塞俄比亚土地所有协会估价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624页(210字)

埃塞俄比亚1960年《民法典》第1526条规定,土地价值得在统一的基础,并考虑相关区域单位土地的平均价值确定。第1527条规定:(1)考虑该土地的性质及其为个人利用提供的设施,以及所有人完成的并成为了协会财产的工作物或建筑的价值,应调整依第1526条估定的金额。(2)除非相关土地在被移转于协会前已被利用,或为其利用或增加收益已发建造工作物,第(1)款的规定不应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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