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土利用计划处罚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629页(310字)
日本1990年《国土利用计划法》第46条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不经批准签订土地买卖合同的人,处以3年以下的徒刑,或者200万日元以下罚款的处罚。第47条规定,对符合以下各项情况之一的人,处以6个月以下的徒刑,或者100万日元以下罚款的处罚:(1)违反规定,不经申报签订土地买卖等合同的人;(2)违反规定,不进行申报的人;(3)进行虚假申报的人。第48条规定,对符合以下各项情况之一的人,处以3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1)不依据第25条规定进行汇报,或者做虚假汇报的人。(2)拒绝、妨碍,以及逃避依据规定进行的检查,或者不回答依据该条规定进行的盘问,以及进行虚假回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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