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地籍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660页(371字)

根据芬兰地籍管理法律规定,农村地籍管理工作由国家土地调查测量局负责,其具体工作由省级土地调查测量局和区级土地测量部门完成。城市地籍管理工作由专门地产部门负责。关于日常土地测量程序,法律规定:(1)新的地产所有者在买卖达成后,必须到省土地调查测量局进行登记。登记主要内容包括买地时间、姓名、登记号、面积、买卖成交价格、共有的股份、权属关系等。(2)登记后向所在地区的土地测量部门提出申请,由测量员同地产主到实地定界埋桩绘制草图,由测量人员测量界桩,由省土地调查测量局完成绘图工作,并向地产主提供测量成果。测量费用由地产主负担。(3)如当事人对调查结果不满时,可向法院起诉,省土地调查测量局负责向法院移送地籍资料副本。(4)法院接到后,通知当事人3个月内到法院登记,完成法律程序,发给权属证书。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