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程序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703页(174字)

中国2002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9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5)签订承包合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