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土地权益转让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706页(219字)

香港1984年修正通过《物业转让和产权条例》,由序言、有关产权的一般规定、文据、格式、契约条款和条件、地产抵押、免于没收、可撤销的处置、其他等8章66条组成。其中第1章序言中对本条例名称、条文说明等作出规定。根据规定,条例中“转让”包括:根据公有土地租约,占有的土地上全部权益的转移,或该土地上不可分割部分的全部或部分权益的转移;合法抵押;租约;让与;认可;由文据做出的任何承诺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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