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有土地送达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707页(193字)

香港《公有土地权(收回和委托补偿)条例》第5章其他中对有关公有土地收回和委托补偿通知的送达方式、本条例不影响其他补偿权利、保留条款等作出规定。根据规定,以当面递交,或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的任何通知都有效;将通知交给任一看来是该财产占有者的成年人,或该财产的独占权从属于该通知所涉及的有关权益人,或将通知张贴在有关财产的显着部位的,都有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