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地表水体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773页(197字)

1995年《俄罗斯联邦水法》规定,地表水体是指由于地形起伏变化而在陆地表面上形成的永久和暂时的集水区,它们一般都有确定的界限、体积和水态特征。地表水体由地表水、基底和边岸三部分合成。地表水体具有多种功能意义;它们可以提供一种用途使用,也可提供多种不同用途使用。地表水体可划分为:(1)地表水流及地表水体;(2)地表蓄水水面;(3)冰川和雪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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