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及利亚水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780页(250字)

阿尔及利亚有关水的立法始于1834年。1935年10月30日颁布《地下水法》,1938年7月28日颁布《地表水法》。《地下水法》规定,除用于水力发电外,任何其他用途使用地表水都应先得到政府的批准。国家可采取各种措施严格限制利用地表水资源。根据国家法律授权,水利、环境和森林部是国家主要水管理机构。农业和渔业部内设立水利和农村设备局,也承担部分管理职责。水法律还规定,建设农业灌溉和供水工程应主要由政府投资。消费者支付的水费应用于修建灌溉和供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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