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个人用水许可申请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814页(226字)
1998年南非《水法》第40条规定:(1)凡要求或希望取得用水许可证者,均可按有关规定向主管当局申办。(2)若申请人根据另一法律提出授权用水申请,而在本法生效时该项申请又未最终办妥,则该项申请应被视为是根据本法办理的用水申请。(3)主管当局可以,而在正常情况下是可能被放弃的,为办证收取合理费用。(4)如果申请者可按现有合法用水或一般性授权用水而已拥有用水权利,则主管当局可以不考虑他的该项用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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