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库大坝管理体制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984页(199字)

中国1991年《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1章总则中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各级水利、能源、建设、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是其所管辖的大坝的主管部门。各级政府及其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大坝的安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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