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可可贸易执行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63页(348字)

国际可可组织是国际可可协定的监督执行机构。总部设在英国伦敦。根据1972年10月订立的《国际可可协定》,于1973年7月正式成立。宗旨和任务是:贯彻执行成员国协定所规定的可可价格,防止其暴涨暴跌;在考虑到可可进口国利益的同时,尽可能增加可可出口的收益;通过合理价格机制,调节可可供求关系,并使其趋于均衡;提供可可经济的最新情报和协定的执行情况。理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由成员国代表组成,每年举行一次例会,研究和确定行政预算、税款交纳价格等问题;执行整理会,由8个可可出口国家和8个进口国家组成,负责贯彻理事会决议,下设财政、经济咨询、统计等委员会,协助执行委员会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成员国的会费。主要出版物有:《可可统计季度公报》、《年度报告》。

分享到: